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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保障伤者合法权益 府院联动巧送达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梁泽航 仇婉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可受伤后索赔却成了难题。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接到一起因工人施工受伤请求赔偿的案件。

原告王某受聘在被告程某、张某承包的某公司冷链孵化基地工地施工干活期间,左手拇指被电锯割伤,随后被送往永吉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诊断内侧软组织缺损,屈肌健断裂,拇指末节屈指功能障碍。原告受伤后因不能工作一直休养至今,因人身损害赔偿与被告商谈无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后,在法律文书送达程序过程中,当事人不接电话,且当事人也无固定场所可以送达,使得送达工作陷入僵局。于是法官再次详细阅读案件材料,发现该施工项目是在本地开发区施工建设的工程,通过联系工程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正是案件被告。法官通过开发区主管该工程部门做通被告工作,后被告主动联系送达工作人员,才得以使得送达程序顺利进行下去。

当事人得知案件能顺利进行下去时,激动地说:“感谢你们能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伸张,之前在没起诉时,我到处找被告要钱,怎么也找不着他们,这下我终于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