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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法理亲情并用 巧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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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后您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也想开了。像您说的娘亲舅大,毕竟他是我亲舅舅,是亲戚以后还得走动,我同意只要把我花的费用给我就好了……”原告赵某某推心置腹地对法官说道。

日前,蛟河法院开庭审理了赵某诉王某的一起追偿纠纷案件。多年前,赵某为其舅舅王某在某银行担保借款5万元,事后由于王某未按期偿还借款,导致银行将二人列入失信名单。赵某向蛟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银行解除其信用限制,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担保期间内银行未主张权利,遂支持其诉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与王某私下达成协议,由王某给付赵某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1万元,王某同时出具了借据。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王某拒不给付该款项,赵某再次将王某起诉至蛟河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聘请诉讼代理人,矛盾进一步激化,王某对借据提出异议要求鉴定真伪。

庭审结束后,承办本案的法官张海军再次找到王某,与其沟通了解了其想法,王某表示借据真伪其实不重要,就是生气不想给他,并说起了他们因家庭琐事导致的矛盾。法官耐心听完后,觉得该案件既涉及法理又涉及情理,简单的走法律程序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使双方的亲情破裂难以弥合,遂决定从亲情入手,化解纠纷。

几天后,张法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逐一听取双方想法并组织调解。他从法律层面出发,结合感情基础再到血缘关系,在释法明理的同时巧用“亲情”技巧,劝说双方放下芥蒂、重拾亲情。经过几次谈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这起亲人之间产生的纠纷成功化解。

“小家事、大民生”,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蛟河法院在案件办理中注重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避免简单的“案结事了”导致矛盾纠纷升级,巧用情法并用的纠纷化解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