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烈日田间踏查忙
(舒兰市人民法院)
近日,舒兰法院收到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恢复水田原有地貌,达到原有耕种能力。由于涉案土地位于两个乡镇的交界处,加上事件发生已过五年多的时间,而且原被告双方均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无法完整还原出当年的事情经过。他人的转述总是没有亲自去现场调查来得直观,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到涉案土地实地踏查。
当天气温高达31度,炎炎烈日也挡不住法官的脚步,承办法官跟随原告,用脚丈量出田地的范围,并听原告讲述当时田地被大水冲毁的经过以及现在这片土地种子作物的收成情况。了解完原告情况后,继续跟随被告来到田埂、水坝,听取被告方描述当年及现在的情况。这次踏查也确定了原被告双方有争议的焦点,一是原告种的作物是否在水冲土地后年年绝收,二是涉案土地是否是原告的在册土地,三是原告2016年田地被水冲毁后被告赔偿款中是否包含了涉案土地的收成赔偿。确定了争议的焦点后双方可以就争议的焦点举证,方便法官查明事实。
诉讼是群众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除了公正审判外也要查群众之需解群众之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习编辑:闫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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