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高效送达助审判 为民服务在路上
(舒兰市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但在给被告刘某送达结案文书的过程中却遇到了问题,电话拒接、邮件拒收,致使该案难以继续推进。
本案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是同村的邻居,因一些琐碎的小事发生了口角,结果一言不合动了手,导致李某受了伤,后李某起诉刘某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审理查明的事实进行了判决,判决刘某对李某合理的医疗费进行相应赔偿,但在后续进行法律文书送达上刘某却一直躲避,在与其进行电话联系和释法明理的过程中,刘某一直情绪比较激动不愿配合法院的工作。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考虑到被告情绪激动且年纪较大,为了防止其在抵触情绪下做出过激的事,法官决定在法警的协助下让法官助理对刘某进行上门送达。在到达刘某居住的村落时,法院干警通过询问沿途的村民找到了刘某家,刘某看见法院工作人员一时言辞比较激烈,为了让其放下防备心理,干警们一边倾听、一边沟通,并耐心细致的对其释法明理、讲清楚厉害关系,最终刘某的态度软化,该案得以成功送达。
舒兰法院一直秉承公平公正的理念,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实习编辑:闫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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