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良缘”竟是诈骗局

2023年2月7日,被告人张某在自己家中,与被害人李某通过直播相识,双方添加好友后,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
被告人张某在聊天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的姓名、职业、身份、出生日期,虚构自己为有钱人的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
于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2月21日间,编造各种虚假理由,例如,其过生日需要礼物,算卦破灾的名义等骗取被害人李某共计人民币4950元。被告人张某骗取钱财后,将此款用于打赏其他网络女主播。
作茧自缚,最终,张某被公诉机关指控犯诈骗罪向舒兰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系累犯,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舒兰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近年来,网络直播成为热潮,直播诈骗的手段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通过直播结交的朋友,由于缺乏了解,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在虚拟网络中一定要提高社交识别能力,仔细甄别,保持理性头脑,不要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尤其是不要落入网络虚拟世界的“感情陷阱”,涉及钱财时,务必慎之又慎,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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