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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船营法院:走访企业,做企业“贴心人”

吉林市某石材公司从某加工厂生产石材,某加工厂因债务纠纷被船营法院强制执行。

此时,石材公司刚刚完成该厂区厂房、围墙、绿化工程,一边是生产企业的实际困难,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平衡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执行法官在听取该企业意见后,依照已经制度化的"活封"流程对该厂区不动产进行"活封",被"活封"后的厂区,不得转让、抵押或者是出租、赠与,但允许占有企业继续用于生产经营。这样,既能兑现申请人权益,也能给企业一条"生路"。因巧用"活封",被查封的厂区能够物尽其用,该企业得以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法官还定期走访该企业,既可以做好企业的"贴心人",也可以做好查封财产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