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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拯救小微企业,护航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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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虽小,社会效益不小。其在保持地方经济发展、稳定群众生活方面作用不容小觑,法院应在“六保”、“六稳”的基础上,坚持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案案为环境”的大局意识,着力发挥司法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着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司法服务之中,对于能够自救经营、有能力起死回生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渠道,助力小微企业在恢复发展过程中稳定前行“不掉队”,为失信企业提供重整旗鼓再出发的再生机会,护航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吉林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楼市调控与信贷政策收紧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陷入系列债务纠纷。该房地产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共涉及申请执行人25人,房屋33余套,涉案标的额约达1800万元。此批案件能否顺利执结关乎该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更关乎众多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民生能否得到保障。

船营区人民法院认真梳理全部相关执行案件,发现该房地产企业不仅作为被执行人,亦为3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遂决定在执行中对该企业侧重于修复,灵活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最终,船营法院为该房地产企业成功执行回款200余万元。上述款项部分用于给付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用于该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成功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生产自救、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度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