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 促进提质增效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2022年1月,审判管理室针对提升审判质效召开审判管理室第一次会议,对于2021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2022年工作的开展作出了开年计划,对于提升审判质效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审判管理实际情况和司法改革的要求,聚焦审判管理精细化,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和省高院相关规定,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规则》《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各节点监督管理办法》,为高效、公平、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为指导、评价、监督、制约审判工作提供支撑。
二是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工作量,强化示范引领,要求院庭长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对法律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指导全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监督、裁判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审判监督职责,确保履职有据、权责明晰。
三是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完善《舒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审理报告样式》,规范议事程序和表决机制,推动审判委员会事务公开,强化事项督办和报备管理,确保审委会决定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对拟上会讨论的审理报告的书写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除案件的由来、审理经过及解决纠纷费意见外,还要求审理报告必须写明案件合议庭多数人意见、少数人意见、庭长和主管院长的意见、上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的意见、相关的法律链接等,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还需写明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情况,以便于审委会委员熟悉案情,了解案件的审理经过。建立审委会会前审阅制度,要求办案法官对拟上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提前两天将审理报告上传到审委会系统,审委会委员应在会前详细审阅,并准备发言提纲,确保案件讨论时的针对性、审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
四是完善案件责任评价标准。将法官的司法行为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对违反司法责任制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问责。成立专门的问责委员会,对确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责任,依据绩效考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追责指标设定为法官年度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真正体现绩效考评监督成效。
2022年,审判管理室将坚持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拓展管理实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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