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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巡回审判 化解两起物业纠纷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李春阳 马佳慧)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办案过程中,主动介入苗头性纠纷,一并妥善处理,收到良好效果。方某在口前镇某小区有一套房子,自2020年起便未缴纳物业费,该小区物业公司经催收无果后将方某诉至法院,要求方某支付所欠物业费。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开发区法庭干警来到物业公司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方某辩称,自己家中及地下车库存在渗水现象,曾向物业反映,但物业对此不管不问。了解到方某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后,办案法官就物业费缴纳的相关法律条款对其进行了解答。经过法官的耐心普法及解惑,方某知道自己不能以上述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愿意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方某的一位亲属也居住在该小区,存在相同情况,庭审结束后法官赶到方某亲属家中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最终方某亲属也缴纳了物业费。

一次巡回审判两起物业纠纷,办案法官细心聆听当事人的烦心事,不仅定分止争,还“捎带手”将未提起诉讼的矛盾轻松化解。

法官提醒: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做好服务,可以依据条款,向法院履行举证责任,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一味拒缴物业费并非维权明智之举,业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