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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永吉法院:赡养纠纷巧化解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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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付雪 马佳慧)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家庭纠纷。

钟某今年90岁,婚后育有6个子女,近几年,其生活起居一直由小儿子照顾,其他子女未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太太委托其小儿子王某来到永吉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寻求帮助,将其他几个子女告上法庭。

受理此案件后,庭长王志刚及法官刘洋驾车到钟某居住地了解相关情况。本想将钟某的6个子女召集到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但因其几个子女们均在不同的城市工作生活,便只能打电话与他们沟通,逐一为他们讲解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从法律角度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既是责任也是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他5个子女,不要和老母亲置气,纵使母亲年轻时可能性格偏激、暴躁,对子女的关爱不多,但也应念其抚育6名子女长大成人的情份,而且现在又年老体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最需要儿女反哺的时候。

通过法官综合情、理、法不同角度的耐心纾解,其他5个子女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明确表示以后一定孝敬老母亲,履行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钟某的日常起居生活继续由小儿子负责,其他子女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6000元。至此,一起赡养纠纷被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父母年老并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应当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籍等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保障父母能够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