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路滑多事故 高效调解化干戈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
2024年5月12日由于雨天视线不佳,被告驾驶的车辆在某公路路口转弯时因速度过快与原告正常驾驶的小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车辆系营运车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车辆损失及维修期间停运损失,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但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5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切实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原、被告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达成了一致赔偿意见。被告表示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调解当场,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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