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榜样见行动 温情调解涉企纠纷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持续学习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探索新方法、拓宽新途径,将鲍卫忠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品格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沈阳甲公司与吉林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购买甲公司设备两台。但甲公司在提供设备后迟迟未能收到设备尾款,甲公司无奈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原则,与双方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地解释相关法律条款,并向乙公司释明不积极履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乙公司表示对设备尾款金额无异议,但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承办法官在调查取证乙公司经营状况后,随即与甲公司取得联系,考虑到乙公司的经营情况,找到甲公司,耐心与甲公司进行沟通,以各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分析各自的困难与实际处境以及未来发展的长远利弊,最终得到甲公司的谅解,同意给乙公司两个月时间支付设备尾款,两家公司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承办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鲍卫忠同志的“以人心换人心”的工作作风。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追随榜样足迹,凝聚奋进力量,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精准把握司法力度、温度,充分运用调解等手段,实现涉企案件多元化解、快慢分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高品质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上一篇:杜绝侥幸心理 维护道路安全
下一篇:党建引领 兴边富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