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三确保”举措,提升案款发放质效

正义之声网讯【蛟河法院 李佳 袁君】为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蛟河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对目前案款发放情况及案款发放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即时作出研判。
在案件执行程序中,权利人收到执行案款是其权利实现的最终环节。如果执行案款未能及时发放,极易使权利人对执行工作产生误解,从而影响案件的执行质效。其原因在于,执行回款数额较多、执行案款扣划至法院大账户没有及时认领等。蛟河市人民法院从为民实践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固根本、立长远、提质效。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中的核款制度,并在以往案款发放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三确保”举措,扎实推进执行案款发放工作质效。
一、专人专项负责,做实做细进账打款,确保款项准确无误。
每天上午核款负责人都会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对账,以表格的形式记录好前一天进账的执行案款情况,备注清楚当事人的各项信息,并将表格发到执行工作群中,由每组的办案人员根据当事人信息自行认领。这一工作程序的创新,改变了以往执行系统一案一账户和财务账户不同步的困境,使案款到账更清晰,核款发放进度有效提升。
二、强化人员业务水平,省时省力发放案款,确保期限内实现付款。
以往每个办案小组没有固定的核款人员,由于办案人员不熟悉核款相关工作,导致核款过程中总是出现各种细节问题,核款审批表反复修改。由于返工后的核款审批表需要重新找主管领导签字,而领导有时不在院里或者出门开会,这就严重耽误了核款进度。我院现设立专人负责案款的认领及发放,同时对负责人员进行核款工作的相关培训,提升核款人员业务熟练度,使每笔案款实现一遍通过审核,最大程度减少案款积压。
三、打破常规不限时,每时每刻核发案款,确保核款周期大幅度减少。
以往我院每周二、周四才能进行核款和发放,蛟河法院执行局为了加快案款的及时发放,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决定每周的工作日都能进行核款。这就大大增加了核款的发放效率,执行办案小组只要有需要核款的案子,都可以随时进行核款。
通过改进案款发放措施,我院的执行程序向着惠民利民的目标迈了一大步。2021年以来,蛟河法院执行局共发放案款1860.78万元,案款到位率为26.28%。基本解决了过去由于案款发放不及时所引发的矛盾。下一步,蛟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保障每一位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