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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规范会见行为 畅通会见渠道

正义之声网讯【王一帆】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及时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程序,畅通当事人约见法官渠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对《法官会见当事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行学习,并对照《若干规定》排查畅通会见渠道。

一、广泛开展宣传学习

由班子成员传达领学《若干规定》,并逐条逐项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法官会见当事人应当遵循事由正当、程序规范、立场中立、场合特定、责任明确的原则性要求,强调会见当事人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参加,禁止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会见时要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避免对案情先入为主,不得向当事人透露案情,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会见地点一般应安排在法院接待室、法庭等符合安保要求的场所。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为规避以后工作中出现不规范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照若干规定精准排查畅通渠道

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对照《若干规定》,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法官及时、精准、高效与当事人对接,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一是设立导诉台。在诉讼服务大厅入口处设置了导诉台,导诉工作人员负责对来访群众进行分流,如果当事人有约见法官需求,导诉人员会及时登记转办。导诉台设立了内线电话,并公开了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电话号码,供当事人自行联系法官。

二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针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杂症”,专门开辟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渠道,确保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时刻有人帮、有人管。窗口工作人员将重点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在立案大厅内无法办理的“难点”“堵点”事项,进行记录备案、逐项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三是公布法官联系方式。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法官联系电话,方便当事人通过公开渠道依法与承办法官进行正常沟通、反映合理诉求,有效避免当事人通过其他非正常渠道联系承办法官,既回应了社会需求,也方便了群众进行诉讼。

四是公开举报电话。本着服务有监督原则,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刀刃向内,接受当事人监督,在诉讼服务大厅公开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当事人提出的或诉讼服务窗口转交的投诉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法官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