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能动司法 拉进群众距离

正风网媒 蛟河法院 陈宝莲 近日,蛟河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案件缘起被告孙某在市场倒车时将原告唐某的水果摊碰倒,被告下车与原告理论时,因为情绪激动动手将原告打伤,原告唐某被打后在蛟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日。现原告唐某要求被告孙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开庭审理后办案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均表示不同意调解。休庭后,办案人用唠家常的语言征求双方调解意见,并用通俗易懂的言语与双方进行交流,原告唐某当即向办案人诉说:“我是第一次进法庭,诉讼流程以及法律语言都不太懂,所以特别紧张。”办案人这才明白了原告的心理,耐心细致的将其诉请是否能得到支持,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向其说明,同时也告知被告,其存在过错,应赔偿原告唐某合理的损失。经过办案人与原被告将近一小时的交流,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意愿,被告孙某当即微信扫码将5000元赔偿给原告唐某。
能到司法、温度司法是党和人民群众对于审判机关的更高要求。一个案件的解决,可以调解结案,也可以判决结案。无论哪一种方式均应当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本案中,办案人能动司法、温情调解,让当事人放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最终达成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