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离婚债务惹争议 法院调解化纠纷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牟晓琦 邢楠楠)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婚姻破裂导致的债务纠纷,以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画上句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王某、张某原系夫妻。2015年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在该房地产公司处购买房屋。王某与其妻子张某向建行提交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申请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后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两人生意失败,王某、张某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银行将王某、张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联系双方得知王某和张某已经离婚了,张某承认借款的事实,但是说“我和王某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中约定由王某偿还贷款,我没有还钱义务。”并提交了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经与双方沟通得知王某、张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2016年登记离婚。王某与该房地产公司2015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笔债务发生于王某、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在借款申请书、贷款支付委托书上签名,应视为其知晓王某在银行借款的事实,并做了同意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于是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从婚姻、亲情的意义到法律的相关规定,细致的分析给当事人听,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耐心、细心的调解下,王某、张某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矛盾纷争得以有效化解。
编辑:正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