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 责无旁贷

正义之声网讯 为人父母的,即使再艰难也能无怨无悔的将自己的子女抚养长大,然而到了老人该被奉养的时候,其子女却不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最后闹到法院来解决这种赡养纠纷的案子到目前为止仍屡见不鲜。2023年元旦过后第一天上班,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件家务事。


在法院的立案调解室内,一位拄着拐杖的近八旬老奶奶情绪激动的向接待她的法官诉说着自己的委曲,原来,这位居住在黄松甸镇的张老太太有一子二女,均已成家立业,在老人的老伴健在时,因为还能干点活,就没有让几个子女负担养老钱,自2022年老伴去世后,自已也因病不能干活了,仅靠几亩地的“植补”款维持生活,看病买药无力承担,而三个子女在老人的赡养方面却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村里和镇上的调解委员虽然调解了几次,但始终没有结果。老人一气之下就来到了法院,告自己的三个孩子不养老。接待法官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一面安抚老人的情绪,一面通过老人的手机将其三个刘姓子女找到了法院。法官首先对刘某某等三人进行了的严厉的批评教育,又将民法典规定的赡养义务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自觉理亏的三人当着法官的面向张老太太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将老人家照顾好。在与老人进行了进一步商量后,决定由其儿子将老人接到家中共同生活,其他二个女儿每人每年给予老人2000元生活费。至此,一起赡养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赡养老人不仅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更是我们每个子女对父母法定的义务,必须履行,责无旁贷,一旦违反,不仅要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同时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严重者可能还要承担刑法追责。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发扬尊老爱幼这种良好风尚,努力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好,为弘扬好社会主义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李海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