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释法说理解纠纷,握手言和化矛盾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接到一起付某与宁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释法说理,此案顺利执结。
申请人付某因与被执行人宁某为同村邻居,出于付某与宁某关系要好并有宁某的弟弟做担保的情况下于2019年将3万元借给了宁某。但之后宁某出外打工,至今联络不上,付某多次向担保人张某索要欠款,张某称其也联系不上宁某,并多次说明不是自己向付某借钱。付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只能向法院寻求帮助。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张某作为担保人有偿还付某欠款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将其传唤至法院,起初张某表示应找宁某索要欠款,自己没有花费此笔欠款,对向他索道欠款的行为表示不理解。执行法官意识张某不知其应负责的法律义务。于是告知其在此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担保人有义务偿还付某欠款,并释法说理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后续可重新起诉向宁某追回此欠款。张某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后明白自己要为自己做担保的行为进行“买单”,主动向付某道歉并偿还了此笔欠款,两人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