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促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

正义之声网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吉林市商业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大量因物业服务引起的纠纷诉至法院。为推动物业服务的高品质和多元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船营法院主动作为,聚焦案件成因、审理难点,巧妙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高人民生活满意度。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来,居住在吉林市船营区某小区的业主赵某从2019年12月至今一直拒交物业费,经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船营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马上打电话向双方了解情况。赵某觉得自己花费60多万购买的小区住房,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并享受贴心的物业服务,但是该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远远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并且自己曾多次给物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也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采纳和改进,所以才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认为赵某提的要求大部分应是开发商处理的,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并且在赵某未缴纳物业费这段时间内,物业公司一直未间断地向赵某提供物业服务,所以赵某应该全额补交物业费并支付滞纳金。
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始末后,觉得疫情期间物业公司辛勤的付出可以作为双方调解的突破口,于是办案法官向赵某耐心说理,释明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认真落实了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为保障业主的身心健康作出了贡献,实属不易。同时,物业公司也承诺今后会加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服务质量,如果赵某愿意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会自愿放弃主张滞纳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次日,赵某补交了全部拖欠的物业费,案件圆满解决。
今后,船营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直击物业公司与业主的主要矛盾,实现物业矛盾源头化解,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