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谱写物业纠纷“共治曲”

正义之声网讯 针对物业纠纷频发问题,船营法院积极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社会治理大格局当中,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向房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觉履行服务义务。与吉林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船营区政法委、船营区住建局、船营区司法局及辖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物业纠纷情况及化解方案进行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化解工作。向物业服务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整改建议,督促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向五家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余条,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已陆续进行整改,成功化解因物业服务不到位引发的物业纠纷50余件。此外,船营法院还探索推广“物业整改期”审理模式,以此更为有效督促和约束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整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