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企业经营陷困境 劳动报酬不可少


正义之声网讯  王某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5日在某建材有限公司旗下的瓷砖专卖店任库管员,某建材有限公司拖欠王某5个月零5天的工资共计18085元,王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起诉至船营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王某沟通了解案情,并与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取得联系。经了解,王某与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劳务关系,某建材有限公司因疫情及贷款受限等因素影响,经营陷入困境,致使拖欠王某工资未付。为高效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根据船营法院与船营检察院建立的长效机制,船营法院积极邀请船营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开展调解工作,船营检察院在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后,认为王某属于弱势群体,遂决定支持王某起诉,并向船营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经过承办法官和检察院出庭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协调配合,最终促成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会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该起追讨劳动报酬案件的成功审理,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司法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真实写照,更是船营法检两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今后,船营法院与船营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落实支持起诉制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