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路退还已扣划执行款 善意执行护航营商环境

正义之声网讯 吉林市某担保公司与吉林市某机械加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机械加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的加工生产。2019年初,机械加工公司在担保公司贷款900余万元,约定2年后偿还,后未能如期还款,担保公司诉至船营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机械加工公司的29.6万元存款进行了冻结并扣划,还查封了其厂房和土地权籍。翌日,机械加工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称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依靠小额订单艰难维持生产,已经扣划的29.6万元存款原打算继续采购原材料、交纳水电费和发放工人工资,因为被强制扣划,企业面临停工停产。
执行法官遂前往机械加工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到,在2019年的借款是因为谈成了大额订单,已用采购新设备、制作新模具。但后来因疫情导致停工停产,复工后又与甲方产生纠纷以至无法履行合同,现已起诉甲方但尚无结果。执行法官又查看了企业的账目流水、待生产订单和正在进行的锻造加工现场,期间负责人介绍有的工人是智力障碍者,已经熟练了某一项工作,如果失业今后很难找到类似工作。在确认了情况的真实性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申请人,从被执行企业不动产价值足以覆盖及今后长期发展角度多次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经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计算,人民法院退回扣划款14.8万元帮助完成下一个订单的生产。此后约定被执行人今后每一笔订单回款50%给付申请人,并保证每年最低订单数。期间申请人不干扰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暂不申请被执行企业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事后,被执行企业向人民法院送来足足70个字的最长锦旗。
船营法院始终坚持善意规范文明的执行理念,注重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的平衡。本案中被执行人机械公司名下虽有可供执行的存款、土地及厂房。但调查后了解到,其财产状况、履行能力并非不可挽救,只是因为疫情和他案未决造成的暂时偿债能力下降,并不是本身的经营不善,市场缺失,属于有生存希望的企业。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返还一部分扣划款,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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