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法官实地走访调解 多年物业纠纷终化解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李春阳 马佳慧)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李某自有的房屋多年未缴纳过物业费,该小区物业公司经索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欠物业费。
开庭审理时,李某表示自己家住顶楼,房顶渗水严重,向所在小区物业反映渗水情况后,物业对此不予理会也不帮忙处理,所以拒交物业费,但李某在庭审前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来到李某家中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到李某所住房屋墙壁渗水情况后,就李某反映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耐心解答: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做好服务,可以依据条款,向法院履行举证责任,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一味拒缴物业费并非维权明智之举,业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解答后,李某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明智的。随后办案法官又联系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表示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愿意去李某家中维修渗水墙壁,愿意各退一步,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最终,李某缴纳了物业费,物业也答应帮助李某解决困难,本案成功调解。
编辑: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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