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白石山法院:打击“帮信”犯罪 莫贪“小利”害人害己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郑某因居家隔离无法到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郑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作案工具银行卡1张、手机1部、手机卡1张,违法所得人民币3 800.00元,予以没收。

       近年来,帮信罪持续猖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再出租、出售给他人,一般人看来似乎不是多大的事,殊不知自己为了蝇头小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再次呼吁广大群众,当好自己的“卡管家”,远离帮信犯罪,拒绝助纣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