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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正义之声网讯【田旭】“有安全,更团圆。”国庆节将至,在合家欢度佳节的日子里,人们难免举杯共饮。为提醒广大市民安全驾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为酒驾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载崔某某沿街由西向东逆向行驶,途中与何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崔某某倒地身亡和两车部分损坏。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出警,并对李某某与何某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现场测试结果显示,李某某酒精含量数值为200mg/100ml,何某某未饮酒。

【审理结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临江市人民法院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以醉驾为代表的危险驾驶行为不仅影响自己和亲人,更随时会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给行人和行驶的车辆带来严重的安全威胁,进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广大驾驶员当以此案为戒,紧绷安全之弦,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拿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