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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躲债十年两茫茫 终还款 悔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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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蛟河法院:张鑫 韩玉莹】“这一躲十来年,买不了票,坐不了车,饥荒(外债)也没躲过去,早知道这样就早点解决,这些年也会省去不少麻烦,请法院给我个账户吧,我现在就还钱”被执行人刘某在蛟河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后悔的说道。

故事要从十年前说起,小刘两口子一直在李大姐处打工,两口子干活勤快,与李大姐相处融洽,如此过了几年,李大姐把两个人当自己家孩子一样看待。有一天小刘二人突然和李大姐说,想自己创业,但苦于本金不够,想从李大姐处借点钱,李大姐一听觉得两个年轻人有想法,非常支持,就把自己这些年开店的积蓄20万元借给了小刘两口子。小刘二人当即表示感谢,并称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李大姐。可没想到,小刘二人很快因为经营不善赔了本钱,欠李大姐的钱自然也还不上了,李大姐多次催要,小刘二人只给了李大姐4万块钱,就再无消息了。无奈之下,李大姐只好将小刘二人告上法庭,法庭上,李大姐念着往日相处的情分,再次心软,考虑到小刘的还款能力,表示愿意和解,同意给小刘两口子时间,让其分期还款。可没想到,小刘当时再三保证分期还钱,却再也没有还过一分钱。就这样过了几年,李大姐要不到钱,最后甚至联系不上二人,才想起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在了法院执行干警身上。

蛟河法院执行局受理李大姐的申请后,立即着手对小刘夫妻二人的财产情况开展调查,但经过查控,小刘二人名下无车辆、无房屋、无存款,而且去向不明,案件进入瓶颈,执行干警只好如实向李大姐告知了法院调查的结果,并向其解释。终结本次执行不等于不予执行,李大姐债权仍保留,可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随后,蛟河法院依法将小刘二人限制了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另一边,小刘夫妇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为了躲避债务,两人来到外地打工,十年来,因被限制高消费二人出行做不了高铁、飞机,因怕账户被法院冻结,存钱不敢用银行卡,给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小刘从事销售行业,遇到需要出差的情况,如果路途遥远需要乘坐高铁飞机的,小刘总是以各种理由请假,公司开年会出去旅游,自己也不参加。久而久之,同事们也开始议论纷纷,小刘压力越来越大,终于在今年拿起手机给李大姐拨去电话,“姐,我对不起你,我要回来还你钱。”

今年7月,小刘和李大姐到了法院,当着执行干警的面把16万本金打到法院账户。李大姐也放弃了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同意结案。法院撤销了小刘夫妇的限制高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小刘再次对李大姐表示了歉意:“当年是我一时糊涂,既辜负了大姐的信任,也耽误了自己的事业,我真是悔不当初!”

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没有执行完毕,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届时将对被执行人出行、消费等造成影响。本案中,如果不是因为出行不便,总是“请假”避免出行,以小刘的业绩,在公司可能早就升职、加薪了,而现在只能白白浪费10年青春。蛟河法院希望通过此案例告诫大家: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会导致被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并且可能构成犯罪。希望所有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积极解决问题,莫要等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带来不利后果以后,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