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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婚姻曲终 亲情不散

  

  离婚,改变的只是夫妻关系,并不会改变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既妥善处理了双方之间的矛盾,也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刘某与唐某于2009年经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女儿尚未成年。婚后原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于是刘某选择以起诉方式要求解除与唐某的婚姻关系,要求抚养未成年的女儿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决定采用全程调解方式推进案件进展。经沟通,双方表示均同意离婚,但在未成年女儿的抚养权上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法官充分抓住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纽带和情绪,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反复向双方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引导双方认识到法院调解只是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哪一方生活,都是双方的子女,双方都要为子女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陪伴,让亲情延续下去。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认真审视各自的实际情况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放下了对彼此的成见,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女儿由刘某直接抚养,唐某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之日止。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扎实参与诉源治理,大力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