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不思悔改再盗窃 身陷囹圄失自由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邓微 马佳慧)偷盗行为是可耻的,如果严重到一定程度就会被判为盗窃罪,免不了牢狱之灾,若是就此收手、改过自新,也算是没有白受刑罚,可有些人执迷不悟、屡教不改。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缓刑期内再次实施盗窃的刑事案件。
2021年12月,王某在永吉县某购物广场,将张某随身携带的荣耀A9手机盗走。几日后,王某又在县内某超市,将李某随身携带的苹果11手机盗走。该案件在永吉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可在缓刑期内,他却不思悔过,“手痒”又一次施行偷窃行为,再次落入法网。最后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撤销之前判决中执行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如若想通过耍一些花招获取非法收入,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也要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外出看护好随身的物品,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编辑:李海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