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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倾心调解抚养费纠纷 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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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结束,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年后登记结婚,并于2018年生育一女,后于2019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周某抚养,被告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由于张某于2020年后未按时给付抚养费,周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给付抚养费。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事实清楚,考虑到原被告子女系未成年,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和谐考虑,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希望双方能够消除误解、打开心结,能够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考虑。承办法官采取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安抚和教育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给付抚养费17000元。至此,困扰当事人多年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却不能解除。和谐稳定的亲子关系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父母在处理婚姻关系时,不能仅考虑自己,更应该考虑孩子的感受,避免给孩子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