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离婚促和谐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当场撤回起诉,成功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原告方为男方,因妻子常年在外地打工聚少离多感觉二人之间的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在多次请求妻子回家未果后遂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开庭当日,办案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的陈述,被告妻子一方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只是为了生计实在身不由自。考虑到这种情况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在与原告交流的过程中,原告逐渐打开了心房并控制不住流下了眼泪。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心结慢慢打开,原告决定当场撤回起诉。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并表示以后会好好珍惜婚姻,最终二人手牵手离开了审判庭。
舒兰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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