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进行时 | 约定还款不履行 信用受限忙还款

正义之声网讯【李崇凯】2017年至2018年期间,赵某某在临江市某某农资商店赊购化肥及农药,货款共计31,840元。赵某某向临江市某某农资商店偿还欠款21,000元,尚欠货款10,840元。临江市某某农资商店向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并电话约谈被执行人赵某某后,其承诺卖完粮便还款,申请执行人同意此履行方式。两个月后,被执行人赵某某并未依约履行还款承诺,执行法官遂对其下发了限制消费令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查封其名下房产一处。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形成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想贷款做买卖的赵某某瞬间“慌了神”,快速给付了剩余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强制措施是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途径,能够让“心存侥幸”“投机取巧”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力度,有效促进其履行应有义务。临江市人民法院也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牢牢守住公平正义。
编辑:魏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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