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养老诈骗的“秘密”

——蛟河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正义之声网 (陈星文 杜佩铖) 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现梳理出我院审结的典型案例,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案例一
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免费赠送净水器的方式实施养老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通过微信招聘广告、人传人等方式,招募人员,通过培训、整理诈骗相关话术、以老带新的方式传授推销净水器话术,进行推销净水器。以免费赠送净水器收取售后服务费的诈骗方式,被告人在推销净水器诈骗时,以政府工作人员、公司、某某城市净水中心、净水公司、水处理登记人员自居,假借检查居民饮用水水质,检查自来水管线,宣传政府惠民政策等各种欺骗的手段,让老年人误以为是政府统一行为,骗取老年人信任,再以免费赠送价值在两、三千元的净水器为诱饵,通过收取10年售后服务费的形式,对老年人进行诈骗,本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本案的孙某等多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二
利用虚假的“脱贫致富民生工程”项目名义实施养老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用微信在网上发布虚假的“5050脱贫致富民生工程”项目,谎称“个人报单18元即可成为会员,报单人数达到一定程度,国家就会向会员提供无息银行卡和专业POS机,可以用此卡刷出最高50万元钱,并且该项目鼓励报单人互相推广,分享一人奖励6元钱”。李某某等人推广此项目后,443名被害人被骗,本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本案的李某等多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三
以高息为诱饵,通过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实施养老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某等人分别在某财富管理公司担任客户经理负责发展客户,杨某某及其团体采取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发放宣传单和召集人员到公司听课的方式吸引人员,以转让债权的形式将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出借给他人并签订协议,承诺投资到期后返本付息,经鉴定,杨某某等人非法吸收226人存款。最终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各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法官说法
在很多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多数为老年人,涉案资金多为老年人养老金,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比如打着投资赚钱的幌子诱骗老年人投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等人员,以免费赠送物品的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以“民族资产”“脱贫致富”的幌子,诱骗老年人缴纳各种费用等等诈骗手段。遇到这些情况,一定不要着急,多与子女沟通或者直接报警,同时在生活中,要着重注意一些承诺高额返利项目,切忌存有侥幸心理,避免陷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骗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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