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深入现场勘察,划分案涉财物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陈晓娟 马佳慧)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办案人员不辞辛苦深入现场勘察,为案件定纷止争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年7月,吉林市某建筑公司因承包岔路河镇三家子高速工程,与潘某口头约定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赁潘某的场地作为搅拌站,并且购入大量施工所需物品存放其中,包括面包车(租赁)、沙子、红砖、水泥等,同时雇佣潘某为施工队做饭、租用其房屋作为施工队宿舍。工程结束后,建筑公司需撤离施工场地便与潘某解除了租赁关系,支付了潘某场地费用及其他费用。但潘某阻止该建筑公司搬运所有物品,导致后续其他工程无法施工,产生间接损失178150元,建筑公司无奈将潘某起诉至法院。
为进一步查明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法庭庭长王志刚带领干警一行驱车来到潘某的家中了解情况。潘某表示该建筑公司未全部结清场地费用,便扣留了施工材料。
为确保了解案件的事实和具体情况,王志刚一行赶赴施工现场对涉案的面包车、沙子、水泥和红砖等物品进行一一清点,经分析研判,法庭认为面包车等财产属于未涉案财产可以由建筑公司取回,但对争议较大的沙子、水泥等还需进一步商讨。
通过此次实地勘察,办案法官客观全面的了解案情并给予相关处理意见,确保涉案公司能够正常运转,及时止损,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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